市场面面观 空置房税呼声渐高
2010年7月30日 7点37分 来源:皖西日报
4月17日,国务院发出《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》,被称为房地产新“国十条”。转眼间,调控新政已满百日。百日来,被媒体冠以“史上最严厉”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如何?房产市场有哪些新的转变?让我们共同来关注。
官方表态初见成效
7月15日,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在回答记者提问时,如此描述房产新政:从政策实施的效果来看,已经初见成效。
初见成效表现在多个方面:6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涨幅比5月缩小1个百分点,北京、上海、深圳、广州等28个城市房价均告下跌;开发贷和个贷明显收紧,房地产企业国内贷款同比增幅从年初的46.1%回落至上半年的34.5%,个贷从前几个月的逐月累计增幅超过100%降至6月的60.4%;土地市场许降温,二季度全国105个主要城市地价总体水平为2756元/平方米,约有95个城市的地价涨幅有了1.77%至5%不同程度的回落。
房企布局保障房
近段时间,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房市场利好不断:重庆宣布未来三年兴建3000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;北京年内拟新开工的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;厦门、深圳、天津、福州、常州5城市2008—2012年共规划筹集公共租赁住房20万套……在各地保障房规划之下,住建部近日重申,年内一定要完成58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。
政府的种种举措显示了实施大规模保障房计划的决心,而一些知名房企的动向则给该计划增加了更多的可期待度。据报道,包括绿城、滨江、万科、绿地、远洋地产等在内的大型房企,实际上已经在产品线等方面做出了调整,悄然布局保障房建设,部分房企已经在全国建设了数百万平方米保障房。
此前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曾表示,为完成今年58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,中央已下拨600多亿元资金予以支持。
商业地产表现抢眼
调控政策出台后,和住宅市场相比,商业地产表现抢眼。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,今年上半年办公楼销售面积同比增长53.2%,销售额同比增幅超九成,达到91.5%,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41.6%,销售额同比增长57.1%。这在近段时间的无锡房地产市场也有所体现。进入7月以来,名品城2期商业中心(暂定名)等商业用房销售势头强劲,连续几周位列商品房成交面积周排行前十位。
有业内人士认为,此番房产调控的一个积极意义就在于加速了商业地产的开发进程,这很可能将促进房地产商改变集中于住宅的开发思路。上半年商业地产的销售业绩,让更多的房企纷纷加紧在这块“热土”布局,已有不少开发商表示将加大商业物业的开发力度。
空置房税呼声渐高
最近,建议开征空置房税的呼声渐高。此前,有媒体报道称,国内空置房高达6540万套,虽然该数字遭到了不少专家学者的质疑,但是空置房居高不下的问题走进了大众的视野,不少人士放弃房产税,转而力挺空置房税。
据了解,空置房税是对空置达一定时间的房屋,依据一定的税率征收空置税。这些房屋既包括开发商开发还未出售的住宅、商业性用房等,也包含个人拥有的空置房屋。英国、法国等西方国家房屋空置税已经发展得较为成熟。
有专家认为,相比物业税、房产税等方案,征收房屋空置税有显著优点:首先能够限制开发商捂盘惜售,精准打击非法囤房现象;其次能够迫使当前空置的二手房进入市场,快速有效地增加供给,同时打击投机性购房,但不伤及刚性需求;再次对空置房的认定较为简便,可操作性较强。
民资引导助力新政
5月中旬,国务院下发了《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简称“新36条”)。7月26日,国务院再度下发《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》,要求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措施,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的10大方面。此举意味着落实“新36条”的具体细则很可能即将出台。
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专家表示,细则出台后,“新36条”将会缓解目前民间投资集中于楼市等几个渠道的局面,帮助民资找到新的投资途径,有利于房产调控政策的进一步实施。此前,已经有民营资本成功“突围”。据报道,近期国家能源局石油储备战略中心批准了6家民企参与国家石油战略储备,另有民营企业斥资数千万元,正式挺进商务机管理服务业。
楼市调控不会放松
近段时间来,随着房产调控政策进入“空窗期”以及上半年全国经济数据的发布,不少人对此番楼市调控的未来走势多少生出一些疑虑。有的甚至认为此番调控最终仍会像之前几次楼市调控一样以“放松”或“救市”告终。针对此种论调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官员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,楼市调控不会轻易松动。国资委、银监会等相关部门也纷纷表态,将严格执行落实调控政策。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认为,此番调控有三大核心,即控制投资性需求、增大有效供给、整顿市场秩序。在这样一个政策引导下,调控目标不会轻易改变。专家普遍认为,从中央及各部委的表态看,下半年楼市调控仍将从紧,政策重点将是督办各地严格执行“国十条”。